第一题:有群众反映,辅警同志在给我们找丢失物品协调邻里纠纷上多了很多工作,但是遇到像处理违章停车的时候经常会说没有执法权,拒绝处理,这样好像有些"双重标准",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群众反映辅警在帮找失物、调纠纷时积极作为,却在处理违章停车时以 “无执法权” 拒绝,看似 “双重标准”,实则是对辅警职责边界的认知偏差。要客观看待这一现象,需从 “职责定位、法规依据、工作实际” 三个维度拆解,既回应群众疑问,也理解辅警工作的特殊性:
首先,要明确辅警的核心职责 ——“辅助性” 而非 “执法性”,这是区别两类工作的关键。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辅警的职责是协助民警开展非执法性工作,比如协助维护秩序、服务群众、收集信息等,而像违章停车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涉及执法权的工作,必须由具备执法资格的民警完成,辅警无权单独处理。群众看到的 “找失物、调纠纷”,恰好属于辅警的服务类职责:帮群众调取监控找丢失的手机、耐心调解邻里因噪音引发的矛盾,这些工作不涉及执法权限,是辅警发挥 “服务群众” 作用的体现;而拒绝处理违章停车,正是辅警遵守 “不越权执法” 规定的表现,并非 “推诿”,反而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 —— 若辅警违规执法,不仅会导致处罚无效,还可能引发行政纠纷,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其次,群众感知 “双重标准”,源于对 “执法权” 与 “服务权” 的认知混淆,也与部分场景下的沟通方式有关。一方面,群众可能觉得 “同样是求助,为何有的管有的不管”,却不清楚 “服务” 与 “执法” 的本质区别:找失物、调纠纷是 “帮群众解决困难”,属于服务范畴;处理违章停车是 “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属于执法范畴,二者权限不同、要求不同。另一方面,部分辅警在拒绝处理违章时,若仅简单说 “没执法权”,未详细解释原因,也未告知群众 “可联系民警或通过 APP 举报”,容易让群众产生 “被敷衍” 的误解,加剧 “双重标准” 的感受。
再者,要看到辅警在 “服务” 与 “执法辅助” 中的积极作用,不能因职责差异否定其价值。在基层治理中,辅警是民警的重要帮手:早高峰在路口协助疏导交通、在社区帮老人登记反诈信息、帮群众找回遗失物品…… 这些服务类工作既减轻了民警的负担,也让群众感受到更及时的帮助。而在执法场景中,辅警虽不能单独处罚,但可协助民警开展工作,比如发现违章停车后,及时联系民警到场,或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同样在维护交通秩序中发挥作用。群众对辅警工作的关注,本质是希望获得更高效的服务与更规范的执法,这种期待值得肯定。
要化解这一认知偏差,需从 “明确职责、优化沟通、完善机制” 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宣传科普,通过社区公告、警方公众号等渠道,清晰告知群众辅警的职责范围,比如 “哪些事辅警能帮办、哪些事需民警处理”,让群众理解权限差异;二是规范辅警沟通方式,要求辅警在拒绝处理执法类诉求时,不仅说明 “无执法权”,还要告知后续解决路径,比如 “您可以扫描路边的违停举报二维码,或拨打 122 联系交警,我们也会帮您联系民警尽快到场”,避免群众茫然无措;三是优化警力调配,在违章停车高发区域,适当增加民警巡逻频次,或开通 “违停快速处理通道”,让群众的执法诉求能更及时得到回应,减少因 “辅警无法处理” 导致的不满。
总之,群众眼中的 “双重标准”,本质是对辅警职责的误解,而非辅警工作的偏差。辅警 “管服务、不越权执法”,既是法规要求,也是对群众权益的保护。只要通过明确职责边界、优化沟通服务、完善配套机制,既能让辅警更好地发挥作用,也能让群众更理解、支持基层警务工作,实现 “群众满意、执法规范” 的双赢。
第二题:你是交通执勤辅警,今天早高峰时期提前到岗去城郊执勤,现场气温 8℃,有大雾,两个电瓶车相撞,电动车车主腿受伤了,同时有个菜农找到你说三轮车翻了菜撒了一地,非机动车道拥堵,请问你怎么做?
【参考解析】
作为交通执勤辅警,早高峰大雾天遇到 “电瓶车相撞伤人、菜农翻车堵路” 的双重突发情况,我会坚持 “生命优先、兼顾畅通” 的原则,分四步有序处置,既守住安全底线,也尽力减少拥堵影响:
第一步,优先处置伤人事故,保障伤者安全。看到电瓶车相撞、车主腿受伤,我会立即拿出随身反光警示标识,在事故现场前后 50 米处摆放,提醒过往车辆减速避让 —— 大雾天视线差,必须先做好安全防护。接着快速查看伤者伤情:若只是轻微擦伤,我会安抚伤者情绪,说 “您别慌,先坐在路边休息,我帮您联系家人,也会尽快处理事故”;若伤口出血或伤者说腿不能动,我会第一时间用对讲机向指挥中心汇报,明确说明 “城郊 XX 路段早高峰大雾,电瓶车相撞有人受伤,请求派民警和急救人员到场”,同时协助伤者转移到路边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伤害。
第二步,快速安抚菜农,初步清理堵点。在等待支援的间隙,我会快步走到菜农身边,先安抚他的焦急情绪:“大爷您别着急,我先帮您看看情况,咱们先把路通开,避免后面堵得更厉害”。接着快速查看现场:若撒落的蔬菜不多,我会动员旁边等待的热心车主一起帮忙,用菜农的三轮车先收拢蔬菜,短短几分钟内清理出非机动车道的通行空间;若蔬菜撒落面积大,我会跟菜农说明 “大雾天堵路太危险,先优先清出一条通道让车过,等民警来了咱们再帮您收拾剩下的菜”,避免因纠结收拾蔬菜导致拥堵扩大。
第三步,分段疏导交通,缓解拥堵压力。在初步清理后,我会站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界处,用手势和喊话引导车流:对非机动车,大声提醒 “大雾天视线差,大家放慢速度,靠右侧有序通行,前面有事故请避让”;对机动车,示意其保持车距、不要占用非机动车道,避免混行加剧拥堵。同时留意事故现场和菜农那边的情况,确保没有新的剐蹭发生,也防止有人因围观事故影响通行 —— 早高峰车流量大,必须时刻盯紧现场秩序。
第四步,对接支援人员,做好后续配合。当指挥中心派的民警和急救人员到场后,我会第一时间交接情况:向民警说明 “电瓶车相撞的时间、伤者伤情、已摆放警示标识”,向急救人员指引领路到伤者位置;对菜农的情况,也同步告知民警 “三轮车翻倒的原因、蔬菜清理进度和当前道路通行情况”。之后按民警安排配合工作:要么协助急救人员抬送伤者上救护车,要么继续在现场疏导交通,直到道路完全畅通、事故和翻车问题移交民警处理后,再回到自己的执勤岗位,继续做好早高峰的交通引导。
整个处置过程中,我会注意保持冷静,不慌不乱 —— 作为辅警,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在应急场景中,及时做好 “安全防护、信息上报、初步疏导” 是职责所在。大雾天早高峰情况特殊,既要优先保障伤者安全,也要尽力减少拥堵对市民出行的影响,用务实的行动履行好执勤职责,让群众感受到安心。
第三题:有居民报警称,小区有人养大型犬,遛狗不栓绳吓到了老人和小孩,拒不服管理,危害到了居民正常生活,现在你要上门沟通,请你现场模拟。
【参考解析】
您好,我是咱们社区警务室的工作人员小李,今天过来是想跟您聊聊家里养大型犬的事儿,耽误您几分钟时间可以吗?
您看啊,咱们小区老人小孩多,我昨天听几位居民说,上周有次您遛狗没栓绳,小狗(先用 “小狗” 拉近距离,避免直接说 “大型犬” 引发抵触)跑过去的时候,旁边张阿姨家的小孙子吓得躲到奶奶身后,还有王大爷本来在散步,也赶紧往边上躲 —— 您肯定也不是故意的,可能就是觉得自家狗狗温顺,不会伤人,但老人小孩胆子小,突然窜出这么活泼的狗狗,难免会害怕,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其实我特别理解您喜欢狗狗,养宠物能解闷,大型犬还特别护主,咱们小区不少养宠物的居民,平时也会一起交流养狗经验,特别热闹。但咱们《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里明确说了,大型犬在居民区遛弯必须栓牵引绳,长度还不能超过 1.5 米,晚上 7 点以后到早上 7 点以前才能遛,主要就是为了避免吓到人,也防止狗狗跑丢或者发生意外。您想啊,要是哪天狗狗没看住,跑到马路上,或者跟其他狗狗起冲突,不仅可能伤到别人,您自己也得操心,对吧?
之前社区也接到过几次类似反映,不是居民不喜欢狗狗,主要是担心安全。您看这样行不行?咱们下次遛狗的时候,给狗狗拴上牵引绳,再带个嘴套,既能让周围邻居放心,也能避免狗狗乱吃东西闹肚子;要是您平时工作忙,没时间早晚遛,也可以跟小区里其他养犬的居民搭个伴,大家轮流帮忙照看,或者找靠谱的宠物托管,这样既不耽误您的事,也能遵守规定。
咱们小区最近还打算建个宠物活动区,到时候专门划块地方让狗狗们玩耍,大家一起看着,既安全又热闹。您要是有啥困难,比如不知道在哪买合规的牵引绳,或者想了解养犬登记的流程,随时跟我或者社区居委会说,我们都能帮您打听。咱们都是为了小区能住得舒心,互相体谅一下,日子才能更顺心,您觉得这个建议怎么样?
备注:参考解析系九峰政务研究院原创,为九峰公益助考部分,仅供参考,切勿照搬照背,以免超时。欢迎转发交流。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