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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5-04-21 18:33:23

1、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拨打岗位汇总表中电话进行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4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5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5、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

退役军人在应聘专项岗位时,需满足已经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条件,方可报名。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专项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8、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专项招聘岗位吗?

可以报考非专项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4月23日以前取得。

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4月23日以前取得。

10、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其要求。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11、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2、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及附件、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其中,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包括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务农(待业)”格式填写。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14、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5年4月28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5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5、什么是岗位改报?

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因应聘人员放弃改报或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

16、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29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rcqjszp@126.com,并拨打电话15725377803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5年4月30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7、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8、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9、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监督电话:0537-5662989

退役军人政策咨询电话:0537-5663569(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

请在咨询时间(9:00-12:0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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