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陈述性知识的教学策略
陈述性知识的教学策略主要有:(1)激发学习动机,培养学习兴趣;(2)有效地运用注意规律;⑶对陈述性知识进行精加工;(4)整理和综合知识材料,使知识系统化;(5)了解学生已有的知识系统。
322、培养学习动机应遵循什么原则
⑴在教学活动中培养学习动机;
⑵先求满足学生的缺失性动机;
(3)让学生确切了解学习的性质;
(4)使每个学生都获得成功的体验;
(5)善于利用反馈激发学生士气。
323、班级规模对课堂管理的影响
班级大小是影响课堂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表现为:
(1)班级的大小会影响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
(2)学生越多,学生间的个别差异越大;
(3)班级的大小也会影响交往模式;
(4)班级越大,内部越容易形成各种非正式小群体。
324、教学评价的主要方法
(1)量化教学评价的方法。学校教学评价中使用最多的是教师自编测验。
(2)质化教学评价的方法。①观察评价。观察评价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和学
习行为进行自然观察,并对所观察到的现象作客观、详细的记录,然后根据这些观察和记录对教学效果作出评价。②档案袋评价。档案袋评价,又称文件夹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档案评价等,是为了取代传统的标准化考试、以体现学生实际发展水平而产生的评价方法。
325、课堂问题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处理办法
导致学生在课堂上出现问题行为的原因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学生方面,学生的人格因素、生理因素、挫折经历;
(2)教师方面,教师的教学技能、管理方式、威信;
(3)校内外的环境,如大众传媒、家庭环境、课堂座位编排。
应对方法如下:
(1)正确对待学生的课堂行为。
(2)课堂问题行为的矫正。①预防。②非言语暗示。③表扬。④言语提醒。⑤有意忽视。⑥转移注意。
326、群体极化的原因
造成群体极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群体使个人的责任得到分散;(2)群体内的信息交流使个体倾向于认为自己掌握了足够多的信息;(3)群体领导者的冒险信息促进了整个群体的冒险性;(4)社会比较的机制使群体成员之间互为影响;(5)竞争性的群体气氛鼓励冒险。
327、教师的情绪对课堂气氛的影响
教师常常对教学能力和知识水平进行自我评估,并在评估的基础上产生情绪体验。如果对自己的评估过高,会使自己产生优越感,教学准备不足,课堂表现随意性大,即使课堂气氛活跃,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如果教师对自己评估过低,就会产生焦虑感,在课堂上忧心忡忡,唯恐教学失去控制,害怕自己的教学失误,处处小心谨慎,一旦学生发生问题行为,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作出不适当的反应,造成不良的课堂气氛。
328、运用发现教学法设计教学的方法
一般来说,发现教学要经历四个阶段:一是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在这种情境中产生矛盾,提出问题;二是促使学生利用教师所提供的某些材料,提出要解答的假设;三是从理论上或实践上检验自己的假设;四是根据实验获得的一些材料或结果,在仔细评价的基础上引出结论。
329、课堂纪律的类型
(1)教师促成的纪律,即在教师的指导帮助下形成的班级行为规范,如刚入学的儿童的纪律;
(2)集体促成的纪律,即在集体舆论和集体压力作用下形成的群体行为规范;
(3)自我促成的纪律,即在个体自觉努力下由外部纪律内化而成的个体内部约束力;
(4)任务促成的纪律,即某一具体任务对学生行为提出的具体要求。
330、从众与服从的区别
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而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的社会现象。服从是指在权威命令、社会舆论或群体气氛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而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服从可能是出于自愿,也可能是被迫的。被迫的服从也叫顺从,即表面接受他人的意见或观点,在外显行为方面与他人相一致,而在认识与情感上与他人并不一致。
331、小学生人际关系的特点
小学生人际关系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亲子关系。进入小学后,儿童与父母的关系发生某些变化。双方交往时间减少;发生冲突的数量也减少,并开始具有解决冲突的多种不同的方式;父母对儿童的关注也有所减少;对儿童的控制由直接控制逐步转为引导、教育儿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
(2)师生关系。小学儿童与教师的关系是一种重要的人际关系。低年级学生对教师的要求绝对服从,从三年级开始学生不再无条件地服从、信任教师。
(3)同伴关系。小学儿童与同伴交往的特点体现为:小学儿童的友谊。青春期以前的小学儿童都倾向于选择同性别的同伴,这在小学期间呈现上升趋势。其次,同伴群体。同伴群体是在小学生同伴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在一定规则的基础上进行相互交往;限制其成员对其他团体的归属感;具有明确的或隐含的行为标准;发展使其成员为完成共同目标而一起工作的组织。
332、如何营造积极的课堂气氛
10.(1)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具备一定的课堂学习管理能力,比如,洞悉能力、兼顾能力、分段教学活动顺利过渡的能力、维持全班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能力、营造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的能力、避免产生微波效应。第二,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养。第三,教师要讲求教学艺术。第四,重视情感在教学中的应用,以积极的情感感染学生。第五,鼓励表扬为主,兼顾其他,有的放失。第六,注重师生心态调整。第七,教师的自我控制与对偶然事件的控制。第八,采用科学的班级管理方法。第九,教师要有体察学生情感反应的能力。第十,教师应该对每个学生形成恰如其 分的高期望。第十一,保持中等水平的焦虑,树立良好的自我意识。
(2)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创造良好的课堂氛围,关键在于教师能否切实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真正成为教学的主体,学习的主人。因此,教师必须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保持最佳的学习心态。
(3)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课堂中的师生关系,直接影响课堂气氛,教师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第一,师生民主平等。教师首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自尊心和正当的兴趣爱好,其次,要充分地信任学生,对每一个学生都寄予厚望,以唤起学生的自信心和对美好前途的憧憬。第二,树立一定的教师威信。第三,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教师要克服偏见,公正无私,把爱奉献给每一个学生。
333、群体凝聚力的培养
(1)了解群体凝聚力的情况;
(2)帮助班级里所有学生对一些重大事件和原则问题保持共同的认识和评价,形成认同感;
(3)引导所有学生在情感上加入群体,形成归属感;
(4)当学生表现出符合群体规范和群体期待的行为时,给予赞许和鼓励,形成力量感。
334、简要说明个体从众行为的影响因素
(1)个体的特点。主要包括年龄与性别、知识经验、个性特征。
(2)群体因素。
(3)刺激物因素。主要是刺激物的清晰性和内容。
335、指导教学包括哪六项主要活动
(1)复习和检查过去的学习;(2)呈现新材料;(3)提供有指导的练习;(4)提供反馈和纠正;(5)提供独立的练习;(6)每周或每月的复习。
336、中学生人际关系的特点
中学生人际关系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友谊占据十分重要和特殊的地位。相对小学生而言,友谊在中学生心里占据了十分重要和特殊的地位。中学生异性交往的原则是自然、适度。
(2)小团体现象突出。中学时期,个体非常需要同伴的认同和肯定,需要优越感,需要被尊重。
⑶师生关系有所削弱。中学生不再像小学生那样视老师为至高无上的权威,他们对老师有了新的认识,并有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对教师的态度变得富有批判性,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力减弱,师生关系有所削弱。
(4)易与父母产生隔阂。如情感上的脱离、行为上的脱离、观点上的脱离、父母的榜样作用削弱等。
(5)网络虚拟人际关系的建立。
337、非正式群体的特点
(1)成员之间相互满足心理需要;
(2)成员之间具有强烈的情感联系和较强的凝聚力,但有可能存在排他性;
(3)受共同的行为规范和行动目标的支配,行为上具有一致性;
(4)成员的角色和数量不固定。
338、教学中可选择的教学策略
(1)教师中心取向的教学策略,主要有直接教学和接受学习;
(2)学生中心取向的教学策略,主要有发现学习、情境教学和合作学习;
(3)个别化教学,主要有程序教学、掌握学习和计算机辅助教学。
339、对非正式群体的管理应注意哪些?
(1)摸清非正式群体的性质;
(2)对积极的非正式群体给予鼓励和帮助;
(3)对消极的非正式群体给予适当的引导和干预。
340、教育法规的作用
(1)指引作用。教育法规体现了国家教育发展的目的、政策,指引人们按照国家的目的和要求开展教育活动。
(2)评价作用。教育法规作为国家的一种普遍的强制性教育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教育行为的作用。
⑶教育作用。教育法律规范的预示功能决定了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
⑷保障作用。教育法规的保障作用指教育法规保证各种教育主体的教育权利得到实现,教育义务活动有序、有效进行。
341、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⑴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
(3)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342、如何理解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
教育法律责任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存在违法行为是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2)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是具有遵守法定义务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3)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法律制裁是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体现在国家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制裁方面。
343、教育法律救济的作用
(1)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2)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
(3)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4)有利于推进教育法制建设。
344、教师申诉的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345、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
(1)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2)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3)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4)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教育政策的保证。
346、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行为必须违法;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47、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活动,而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活动。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
(3)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实行一级复议制,进行书面审理,程序简便;而行政诉讼适用司法程序,实行两级终审制,以公开审理为主,程序严格。
(4)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而行政诉讼只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5)法律效力不同。除有法律明文规定之外,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即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终审判决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350、教育行政复议的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理;(4)决定;(5)执行。
351、教育行政诉讼的范围
教育行政案件的涉案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
(2)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教育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或执照,而教育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3)申请教育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教育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4)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5)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352、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形式有哪些?
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形式也就是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规则形式。各教育法律责任主体可能承担的责任形式有:(1)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2)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3)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校长与老师;(4)就学学生;(5)家长或其他监护人;(6)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353、学生申诉的范围
(1)对学校做出的各种处分不服,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可以申诉;
(2)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如在教育活动中对其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限制其人身自由权等,可以申诉;
(3)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财产权,如非法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非法没收其财物,强迫其购买非必需教学物品等,可以申诉;
(4)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可以提出申诉。
354、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教育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教育行政机关因不作为违法的;
(5)行政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务、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355、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1)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
(2)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3)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
(4)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356、教育法律的纵向结果层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2)教育基本法律:
(3)教育单行法律;
(4)教育行政法规;
(5)地方性教育法规;
(6)教育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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