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依法执教的主体是( )
A.教育主管部门
B.学校
C.教师
D.班主任
2、1995年制定的( )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有的老师怕影响总体成绩,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侵犯了学生的( )
A.受教育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人身安全权
4、教师没收学生的文具不予归还,主要侵犯了学生的( )
A.受教育权
B.财产权
C.人身权
D.肖像权
5、教师辱骂学生侵犯了学生的( )
A.生命权
B.健康权
C.人身自由权
D.人格尊严权
6、学校或教师为了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背着学生检查学生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日记等信息。这样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学生的( )
A.知情权
B.人格尊严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7、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是(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8、下列选项中属于教师进行依法执教的表现的是( )
A.私拆学生信件
B.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C.体罚学生
D.进行有偿家教
9、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不包括( )
A.行政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D.违宪责任
10、学生依法享有的权利中.( )是最主要的权利
A.受教育权
B.政治权利
C.平等权
D.经济权利
11、人身权是一种专有权.不能买卖、赠予、继承?但( )例外
A.姓名权
B名称权
C.肖像权
D.名誉权
12、某校一年级二班学生蒙蒙放学回家后委屈地大哭:在父母的一再追问下,得知是因为语文单元测验没考好,被老师罚跪.又被同学取笑:具体情况是.19日语文单元测验发卷时,教语文的张老师宣布凡90分以下的就算不及格,不及格的人要从座位跪着上讲台领卷子:之后,张老师站在讲台念学生姓名和成绩,被念到没上90分的学生在一声“跪”的命令下.就当众跪下行走,其他人哄堂大笑。
根据材料,张老师侵犯了学生的( )
A.平等的受教育权
B.享有教育资源权
C.人格平等权
D.人身自由权
13、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是(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14、教师规定学生做不完作业不准回家吃饭,侵犯了学生的( )
A.财产权
B.人格尊严权
C.生命权
D.人身自由权
15、学校不能对高中生进行(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开除学籍
D.送去劳动教养
16、一些学校随意开除学生或者勒令未成年学生退学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身权
B.受教育权
C.人身自由权
D.人格尊严权
17、教师对生病的学生救护不利,属于( )
A.侵犯学生的生命权
B.侵犯学生的健康权
C.侵犯学生的身体权
D.不作为违法侵权
二、判断题
1.依法执教就是依法治教。 ( )
2.目前一些教师的法制观念还很薄弱.存在着歧视、侮辱学生等现象。 ( )
3.作为一名教师最关键的是把知识传授给学生,不需要学习法律。 ( )
4.教师实施的对学生的侵权行为必须由教师本人承担。 ( )
5.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学校也需要负责任。 ( )
6.中小学生的作文不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 ( )
7.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属于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 )
8.如果教师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形式获得救济。 ( )
9.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已经很完善。 ( )
10.体罚不仅侵犯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 )
11.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不仅侵犯了别人的姓名权,也侵犯了别人的受教育权。 ( )
12.教师根据成绩把学生划分为优生和差生是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 )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 ( )
14.教师增强法律意识仅仅是为了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 )
15.学生在学校自杀应该由学校负法律责任。 ( )
16.小明在做作业时做错了一道题,老师罚他写了5页,这属于变相体罚。 ( )
二、名词解释
1、依法执教
2、教师侵权行为
3、学生的人身权
4、隐私权
5、体罚
6、不作为侵权行为
四、简答题
1.依法执教的意义有哪些?
2.教师违法(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3.简述预防教师违法行为的必要措施。
4.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违反教育法规的情形主要有哪三种?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5.简述常见的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表现形式。
6.简述学校和老师不作为侵犯行为的表现形式。
7.简述依法执教的要求。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5. CAABD 6-10. CABDA 11-15. BCBDD 16—1 7.BD
二、判断题
1-5. ×√××× 6-10. ×√××√ 11-15.√√××× 16.√
三、名词解释
1.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按照教育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和规范化。
2.教师侵权行为是指教师出于故意或由于过失而侵害他人(主要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
3.人身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学生的人身权可分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与肖像权、名誉与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
4.隐私权是公民生活中不愿为别人公开或知悉的个人秘密的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
5.体罚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的侵权行为。
6.不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
四、简答题
1、①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②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三依法执教是人民教师之必需。
2.①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②侵犯学生的人身权;③侵犯学生的财产权;④侵犯学生的著作权;⑤不作为违法侵权。
3.①建立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②建立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③建立全面的教育法律监督机制:③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普及教育法规;⑤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⑥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⑦加强学生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⑧加大安全教育力度。 ‘
4.一般来说,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教育法规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②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违法行为;③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①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②教师有上述违法行为中的后两种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③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学生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5.①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②侵犯学生的入学权;③侵犯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④随意开除学生。
6.① 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关照不力;②教师对生病或受伤学生救护不力;③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④学校活动组织失职;⑤饮食安全事故;⑥未及时向学生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
7.①教师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及其他各种法律、法规;②教师要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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