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法律关系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我国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
A.公民与法人
B.企事业单位
C.国家机关
D.社会组织
2.法律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有( )。
A.当事人之间的行为
B.国家对某种行为的态度
C.一般人今后的行为
D.他人今后的行为
3.下列属于法律关系的有( )。
A.共青团中央与共青团北京市委的关系
B.王某和李某的恋爱关系
C.王某和李某的婚姻关系
D.李某把孩子送去上小学
4.《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
D.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5.关于我国法律对生效前发生的行为或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以不具有溯及力为一般原则
B.一律不具有溯及力
C.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在司法判决中,针对特定的个案,可以具有溯及力
D.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经立法机关审查批准,可以具有溯及力
6.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业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7.法律实施,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实施实行法律、运用法律的活动,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包括( )。
A.法律确立
B.法律执行
C.法律遵守
D.法律适用
8.不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有( )。
A.规范性
B.目的性
C.程序性
D.继承性
9.我国《立法法》规定立法原则有( )。
A.合宪性原则
B.民主性原则
C.科学原则
D.法治原则
10.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造、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的环节有( )。
A.法律制定
B.法律遵守
C.法律执行
D.法律适用
11.下列各选项,哪些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 )
A.托运行李
B.发表的小说
C.某人卖给医院的血
D.被移植人的器官
1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有( )。
A.仅以义务为主要内容
B.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C.是一种社会关系
D.是一种物质关系
13.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的发生?( )
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停车费,并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纪录片造假,报社并没有刊登
C.冯某经公交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挤伤
D.某工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5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两元
14.下列有关法源的说法哪些不正确?( )
A.大陆法系的主要法源是制定法
B.英美法系的法源中没有成文宪法
C.不同国家的法源之间不能进行移植
D.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一般先适用正式法源,然后适用非正式法源
15.法律秩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法行事而形成的行为有规则和有序的状态。影响法律秩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下列哪些方面?( )
A.体制方面的因素
B.个人方面的因素
C.环境方面的因素
D.法律本身的因素
16.从法理学的角度看,下列哪些表述不能成立?( )
A.在近代,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是可以相互转移的
B.法律制裁是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
C.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D.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17.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
A.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D.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18.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19.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20.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无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21.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
A.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B.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
C.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D.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假人民币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22.下列有关法律作用、法律观念等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这说明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B.“恶法亦法”观点强调法律的权威来自于法律自身,与法律之外的因素无关
C.“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法律不是万能的
D.“有治人,无治法”,反映了中国古代“以法治国”的法治观
23.下列有关法对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各国法律对作为人权主体的人和作为公民权主体的人在效力规定上是相同的
B.法律在对人的效力上采取“保护主义”原则,主要是为了保障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C.中国法律中有关于“保护主义”原则的规定
D.法律对在不同空间活动的人所规定的效力有一定差异
24.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汪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
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25.村民姚某育有一子一女,其妻早逝。在姚某生前生活不能自理的5年时间里,女儿对其日常生活进行照顾。姚某去世之后留有祖传贵重物品若干,女儿想分得其中一部分,但儿子认为,按照当地女儿无继承权的风俗习惯,其妹不能继承。当地大部分村民也指责姚某的女儿无理取闹。对此,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
A.在农村地区,应该允许风俗习惯优先于法律规定
B.法与习俗的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C.中国法的现代化需要处理好国家的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
D.中国现行法律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冲突
26.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而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27.小丽是陈某的养女,在22岁时准备与其结识半年的男朋友结婚。陈某以小丽岁数小、与男朋友认识时间太短等为由,不同意两人结婚,并禁止他们来往。从此,陈某只要发现小丽与男朋友来往,就对她拳脚相加,而且不允许她周末外出。小丽忍无可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1款的规定(即“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陈某拘役2个月。根据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所引用的刑法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属于任意性法律规则
B.该刑法条款对小丽的起诉行为起到了一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
C.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演绎推理
D.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不需要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
28.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规则?( )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D.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9.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30.《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是义务性规则
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
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的“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1.ABCD【解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公民,即自然人,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机构和组织,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组织;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因此,本题选择ABCD。
2.AB【解析】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之间会如何行为,其对象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
3.CD【解析】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以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内容为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C项是由婚姻法调整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D项是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建立的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学生与学校间的学籍管理权利义务关系。A项中的上下级团组织的关系不是依法而是依据共青团章程建立的:B项中的恋爱关系属道德范围,不受法律调整。
4.AC【解析】选项A正确。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责任自负是现代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也有例外,比如公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为他人的侵害行为承担补偿责任,因此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选项B错误。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客观目的解释。题干与法律解释方法及其位阶无关,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选项C正确。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的具体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属于确定性规则。选项D错误。本法条的公平责任是立法公正的体现,不是司法公正。
5.BD【解析】我国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从罪刑法定原则中必然引申出刑法不溯及既往的派生原则。因此,我国刑法原则上否认刑法具有溯及力。但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出发,对于那些旧法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重,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行为,例外地承认刑法的溯及力。因此我国法律对生效前发生的行为或事件以不具有溯及力为原则,但在司法判决中,针对特定的个案,可以具有溯及力。故选BD。
6.BCD【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法律监督体系分为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监督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如果认为司法解释违背法律,公民个人也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该做法属于社会监督形式。选项B、C说法错误。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审判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检察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的对象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选项D说法错误。《监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可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不可以直接撤销。
7.BCD 【解析】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包括法律执行、法律遵守和法律适用。
8.BD 【解析】目的性、继承性不是法的基本特征。
9.ABCD【解析】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有:(1)合宪性原则;(2)法治原则;(3)民主原则;(4)科学原则。
10,ABCD 【解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包括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故选ABCD。
11.ABD 【解析】A是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B属于精神产品,D中被移植人的器官没有和人体分离,应属于人身;只有C中的卖给医院的血已经脱离人身,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
12.BC 【解析】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与其他社会关系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这里的意志是指国家的意志(即统治者的意志)和行为人的意志,法律关系是反映统治者意志和行为人意志而形成的关系,因而不属经济基础范畴。(2)它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以得到法律认可为前提的,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存废的前提条件。(3)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法律规定和调整人们的行为是通过界定行为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因而,没有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是不存在的。(4)它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系。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故由此而形成的关系就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13.AD【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要么是违法行为(包括违约行为),要么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违法行为的认定也离不开法律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据此,A选项的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规定,D选项的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在B选项,报社没有刊登的义务,当然谈不上法律责任的存在。在C选项,冯某对小孩的受伤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冯某没有让位的法律义务(只是社会公德要求的道德义务而已)。
14.BC【解析】大陆法系的主要法源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主要渊源是判例法。选项A正确。英国没有成文宪法,而美国有成文宪法,因此选项B错误。法律移植,是指一国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地区或民族法律的借鉴和吸收,据此,选项C错误。选项D明显正确。
15.ABCD【解析】一般认为,影响法律秩序形成的因素主要有个人、体制、环境、法律本身等四个方面。
16.AB【解析】近现代法律遵循“责任法定”、“责任自负”原则,不允许法律责任的转移,因此A项错误。关于B选项,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实施相应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如系当事人主动承担,如主动支付赔偿、补偿或恢复、补救不算是法律制裁,因此该项错误。关于C选项,从立法、执法、司法的关系来看,尽管它们都属于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的分配活动,但是执法和司法活动都必须遵循法律进行,从属于立法活动。因此相对于立法来说,执法和司法只能是第二性的,是立法基础上的再分配,而立法则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因此该项正确。关于D选项,执法活动从法的事实角度来看,是法在现实生活中被行政机关执行的过程,也是权力行使的过程。二者在过程上是同一的。因此D项亦正确。
17.BCD【解析】法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引作用,这种指引作用有两种实现模式,一是授权性的可选择的指引,允许人们自行决定是否这样行为,从而鼓励人民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二是义务性的确定不可选择的指引,人们必须依据法律规范的指引而行为,从而禁止人们违反法律设定的义务。关于A选项,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是法律为公民所设定的义务,其指引作用为确定的指引。关于B选项,法律授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是否变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其指引作用属于授权性的可选择的指引。因此该项为应选项。关于C选项,一方面从禁止犯罪的角度来看该条为故意杀人行为设定了必然的法律制裁,是确定的指引;另一方面,更具体的分析,该条是刑法分则部分的条文规定,属于裁判规则,是对人民法院如何就故意杀人罪处罚的指引,该条文赋予了人民法院一定得自由裁量权,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在所列三种刑罚中选择适当的量刑,因此其指引作用属于有选择的指引。经过全面的考虑,该项为应选项。关于D选项,明显是授权性规则,属于可选择的指引,为应选项。
18.AC【解析】选项A正确。法律适用的过程是一个证成过程,法律证成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共场所”是法官审理时进行演绎推理(内部证成)的大前提,对“公共场所”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本案中,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这属于体系解释,而未涉及历史解释。选项D错误。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的说法过于绝对,时差境别可能会导致语义的差别。
19.ABC【解析】A项,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绝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事实上法律也不可能取代其他调整手段;B项,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与制约不同。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而法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统治阶级的法律秩序。基于对B项(对法制最终目的)的分析,C项所述内容也不正确。
20.ABD 【解析】A项错在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即执法机关,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B项错在公民的守法既包括积极的守法也包括消极的守法。C项是正确的表述;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就是遵守法律所规定的行为规范,将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化为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守法的实质要求。有一点必须注意,那就是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
21.ABC【解析】A项,辨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它的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据此,A项表述正确;B项,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该规定的立法原意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显然,该条文规定的字面含义要比立法原意宽,在适用中应作限制解释;C项,根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该选项中婚姻法律关系的终结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因此林某死亡属法律事件;D项错在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对人的效力,而不是空间效力问题。
22.ABC 【解析】选项AC明显正确。“恶法亦法”观点,认为违反道德的法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据此,选项B正 确。“有治人,无治法”,强调治理国家靠人,而不能靠法,反映的是人治观,而非法治观。据此,选项D错误。
23.CD【解析】对作为人权主体的人包括个人和集体,即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作为公民权主体的人仅是公民。以刑法为例,对本国公民的效力与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效力是不同的。据此,选项A错误。法律在对人的效力上采取“保护主义”原则,主要是为了保障本国和本国公民的利益。据此,选项B错误。中国法律,如《刑法》第八条,有关于“保护主义”原则的规定。据此,选项C正确。以刑法为例,刑法对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效力(地域管辖)和对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效力(保护管辖或普遍管辖)是不同的。据此,选项D正确。
24.BCD【解析】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它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所谓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法律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活动。根据上述理论,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并且由于范某的行为,在范某与检察院之间形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形成了因范某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而引起的以损害赔偿为内容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CD。
25.BCD【解析】法与习惯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都在社会生活中调整着人们的行为。二者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我国没有承认习惯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在习惯与法律规定冲突时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在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处理好法律与习惯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共存。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表述不正确。故选BCD。
26.ABD【解析】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此,仍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故本题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BD。
27.BC【解析】根据强制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强制性法律规范是必须适用的规范,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任意性法律规范是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刑法规范都是必须强制适用的,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故A项的说法不正确。法的指引作用是指通过法律规范指引人们的行为,本案中,小丽依据刑法规范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刑法规范对小丽的起诉行为起到了一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故B项的说法正确。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方法,法院应用制定法判案时运用的都是演绎推理。故C项的说法正确。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虽然主要依据法律规定,但仍需要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故D项的说法不正确。
28.ABD【解析】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A、B、D项不属于法律规则,而属于法律原则。
29.ACD 【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已经不是法律意识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实践层次的问题,故B选项不应选:
30.ABD 【解析】选项A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该法条符合确定性和义务性规则的描述。选项B正确。语句分为陈述句和规范语句,二者区分的关键为是否使用道义助动词如应当,如果有使用则为规范语句,该法条使用了“应当”、“不得”,故属于规范语句。选项C错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该法条没有关于法律后果的表述。选项D正确。该法条中的“应当”体现的是“应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该法条中的“不得”体现的是“勿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者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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