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林区村民张林为盖房欲去山上伐几棵国有林木。父亲对儿子说,未经许可去伐国有林木属乱砍滥伐,是违反《森林法》的。张林听从了父亲的劝导,该事例说明法的强制功能。 ( )
2.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 )
3.法律溯及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前后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 )
4.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 )
5.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的奴役。 ( )
6.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 )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 )
8.任何一个具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 )
9.部门法的划分是绝对的,各国存在运用于一切时代,适合于任何国家的永不可变的部门法划分的模式。 ( )
10.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特别规定的除外。 ( )
11.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都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 )
12.法治和人治是指两种治理国家的制度和原则,前者强调法律的作用,后者强调人的作用。 ( )
13.社会主义法律是调整一切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 )
14.立法的主体是法定的国家机关,不是任何国家机关都可以进行立法活动的。 ( )
15.法的实施即指法的执行,两者系同义语。 ( )
16.有的法律对在公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或行为也适用。 ( )
17.法律关系是一种物质关系。 ( )
18.法律部门的划分,归根到底取决于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不同社会关系。 ( )
19.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驾驶员给予罚款处罚,属于法的实施。 ( )
20.某教授对依法治国理论进行的系统论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表现。 ( )
1.× 【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和功能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指引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2)评价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小林父亲认为儿子不经许可去国有林区伐木,会违反 《森林法》而加以劝阻,这说明法有评价的作用和功能。(3)预测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4)教育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本事例中未有法律的实施,因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也不能发生影响,故不能说明法有教育功能。(5)强制作用与功能,其作用对象为违法者的行为。小林没有去伐木,故也无违法行为。
2.x 【解析】诚如马克思所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故本题判断错误。
3.x【解析】法律溯及力,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4.x【解析】在古代社会,支配权的客体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范畴。故本题判断错误。
5. √【解析】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人人生而平等。
6.x【解析】从价值上而言,法律是自由的保障,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从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对此,自由必须在法定规定的边界内行使,而不得逾越。故本题错误。
7.x【解析】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地方性法规无权制定。故本题判断错误。
8.√【解析】权利和义务作为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紧密联杀,不可分割的。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权利不能离开义务而存在,义务也不能离开权利而存在。所以任何一个具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任何一个法律主体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要履行与该权利相对应的义务。
9.x【解析】部门法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划分方法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10. √。
11. √【解析】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所以法律关系自然是合法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的是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行为有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合法行为产生法律关系比较好理解。违法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关系是因为违法行为也能引起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发生与消灭,比如,甲将乙砍伤,就产生的民事赔偿关系,乙和甲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合法的。
12. √。
13.x【解析】社会主义法律只调整一部分社会关系,另一部分由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来约束。
14. √。
15.x【解析】法的实施是指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实现,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而法的执行又称“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可见,法的执行是法的实施的一种。
16. √。
17.x[解析】法律关系是人们根据法律所结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现象。
18.√。
19.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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