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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础》判断题 综合题库[一]

来源:发布时间:2025-11-24 17:54:26

401、我国现行的教育法规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402、教育法律关系一经发生,是不可以变更的。

403、撤职属于行政处罚。

404、学校应把智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405、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406、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40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408、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409、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

410、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411、教科书审查人员,可以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412、现有一名13周岁的男孩,为中国籍新加坡人,他不享有义务教育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13、如果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414、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15、《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

416、《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17、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418、《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8小时,小学不超过6小时。

419、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420、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21、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422、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42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424、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425、《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42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2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428、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在征得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不听话的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429、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责任。

430、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43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432、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但可以收杂费。

433、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可以不进行义务教育。

43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公办学校性质。

435、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436、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

437、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438、国家不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439、未经审定的教科书,可以出版、选用。

440、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441、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

44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定人员应当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443、宁宁今年小学毕业了,他可以到商店当售货员。

44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445、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承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446、义务教育法于1998年9月重新修订。

447、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448、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业务、心理素质。

44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50、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451、所谓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品质。

452、学生是教育的对象,教师可以随意对待学生。

453、依法执教就是依法治教。

454、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不仅侵犯了别人的姓名权,也侵犯了别人的受教育权。

455、教师实施的对学生的侵权行为必须由教师本人承担。

456、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457、学生在学校自杀应该由学校负法律责任。

458、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属于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459、目前一些教师的法制观念还很薄弱,存在着歧视、侮辱学生等现象。

460、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已经很完善。

461、教师增强法律意识仅仅是为了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462、作为一名教师最关键的是把知识传授给学生,不需要学习法律。

463、教师根据成绩把学生划分为优生和差生是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464、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学校也需要负责任。

465、新课程改革要求小学阶段课程结构一一综合课程为主。

466、《纲要》提出的要使学生“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的培养目标,只能在语文、美术、音乐课中才能实现,其他课程没有办法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

467、我国新课程改革提出,初中阶段以综合与分科课程相结合为主。

468、校本课程是符合校情而开设的活动课程。

469、课程类型包括学科课程、活动课程、隐性课程、网络课程。

470、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471、素质教育是完全不同于全面发展教育的一种新教育。

472、目前,我国课程实施方式的改革目标就是以研究性学习代替接受式学习。

473、课程与教学是相互独立的。

474、教师和学生不是外在于课程的。

475、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与学生关系应由传统的教师中心转变为学生中心。

476、班级教学难以做到因材施教,保证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因此应该废除。

477、目前对教材的开发是实现由单一的科学世界到生活世界的转变。

478、过去的备课写教案在新课程中称为教学设计。

479、现代教学媒体的运用越多越好,越新越好。

480、教学设计实际是一种教师的行为研究。

481、小组合作学习的成员之间,既是一种合作关系,又是竞争关系。

482、个别教学也叫做个别化教学。

483、作为教学形式的学生自学,就是完全意义上学生的任意学和自己学。

484、教学方式包括:教师和学生外显的行为,也包括相关的思维方式和态度。

485、自主学习与他主学习是相对立的。

486、合作学习不仅是一种学习方式,而且是二种教学目标。

487、新的学习方式提升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有听下降。

488、电化教育与新课程相结合的根本宗旨就是对学生的发展起辅助作用。    

489、课程综合化与综合课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490、课程综合化是课程改革的必然趋势,因此,应该以综合课取代分科课。    

491、借助于研究性学习培养少数尖子学生是条好经验。    

492、新课程提倡的评价强调摒弃过去过于注重的终结性评价。    

493、新课程改革要求中小学生要打好基础,即要学好主要学科(如语文、数学)。   

494、中心教育不只是一种指导思想,而且要提供某种固定的教学模式。    

495、现代教育是教育机会均等的教育,但并不意味着必须让所有的儿童接受同一种教育。  

496、“以人为本”是终身教育理论的精神内容。    ‘

497、培养学生学会创新并不是要求每个学生都成为发明家。    ‘

498、教师起主导作用是无条件的。    ‘

499、生活教育回归之时,也是教育真正走向振兴之日。    ‘

500、创新教育就是组织学生多搞小制作、小发明活动。

501、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民主,但不能完全否定教师的权威作用。

502、注意基础知识的教学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不可能统一起来的。

503、自主学习就是自学,强调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排斥教师的介入和指导。

504、学校的课程结构中学科课程、分科课程、必修课程、国家课程应占绝对主导地位。

505、校本教研即师本研究。

506、课程标准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最高要求。

507、教师必须尊重学生,所以我们主张建立无批评的学校。

508、先进的信息技术普及化将会导致教师职业的消亡。

509、我国基础教育实行三级课程管理的基本模式,学校课程管理亦需要建立三级管理网络。

510、尊重的教育要求尊重教师的个性。

511、发生认识论是建构主义思想的最主要的来源。

512、加德纳认为:在多元智能结构中各种智能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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